8月3日14时许,广饶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,在乐安大街淄河桥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值班民警立即出警。民警在现场看到,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撞了一辆自行车,自行车驾车人倒在路面上,经医生确认已经死亡。
民警将肇事司机李某从现场带离,到交通管理大队接受调查。原来,李某于2012年从鲁中二手车市场花5000元买了一辆报废车辆,用于自己每天上下班的代步工具,一直未投任何保险。事故发生的当天,李某驾车沿乐安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淄河桥西侧的路口处,因车速过快,加上报废车辆制动性能恶化,导致了事故的发生。
经检测,李某的车辆需要刹车时,必须连续两次踩下制动器,才能起作用,而据李某回忆,“当时情急之下,一脚刹车踩到底,根本没起作用。”
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,于事故发生当日,被警方刑事拘留。对此,民警提醒,切莫贪图小便宜,报废车辆不可开。出了事故无保险,赔钱殒命划不来。 |